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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经营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选择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供应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询价。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采购内容:整车修理、整车各级维护保养、车辆救援专项修理工作、车辆年审及其它应急服务。
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二、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在行业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维修经营许可相关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报价人近一年的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经营能力承保项目。
6、本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投标。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要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填写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须提供车辆返修方案,明确返修车辆数及规模等。
四、报价文件
报价人必须密封提供报价文件一套,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文件;
2、报价人证明资格文件;
3、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方案;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人经营业绩级企业实力相关材料;
五、评审办法和中标方式
1、评审办法
询价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报价人。
询价小组对报价人先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包括:
(1)符合询价文件对报价人资格要求;
(2)提供的报价文件齐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3)对公司信誉、报价合同条款提出实质性修改或未响应。
2、标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总分 |
1 |
报价 |
按照所有报价总和由低到高的排名顺序,报价最低计60分,报价第二低计55分,依次以5分扣减,扣完计0分。 |
60 |
2 |
质量保证及 服务承诺方案 |
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最优的25-30分;一般的15-25分;较差的0-14分。 |
30 |
3 |
经营业绩级企业实力 |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企业经营业绩及企业实力相关资料,综合比较各报价人实力,好的8-10分;较好的5-7分;一般的2-4分,较差的0-1分。 |
10 |
合计 |
100 |
3、中标方式
询价人通过符合性评审,询价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排名中标候选人。询价小组将各项评分,累计分数按照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相同同得分时,以报价得分最高者优先),因最终选择三到四名候选人,排名第二、三、四候选人应参照第一候选人报价执行。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排序第二、第三、第四的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重新询价。中标人按照所有报价人中车辆维修保养材料费折扣最低的执行。
六、支付
1、结算方式按季结算。结算时,中标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季度的所有《送修单》、《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交由询价人核对,双方核对无误,询价人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
2、车辆维修竣工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应及时向询价人开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单(如有)),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中标人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询价人有权拒付维修费。
七、质量保证要求
1、中标人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各相关规定及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者为准。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中标人原因发生报修故障或因维修该部位所引起的其他故障,中标人应给予全部免费维修。对查不出原因的维修部位质量问题,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如是中标人原因,中标人应无偿进行返修。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营运损失、车辆停运、车辆租赁等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3、中标人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
4、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2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者40天内;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5、中标人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非原厂产品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指向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良好的性能。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时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八、相关责任
1、中标人优先为询价人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当负责联系其他同等或更高级别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提供维修帮助,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2、中标人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3、中标人保证维修质量,保证送修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的安全;
4、中标人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原厂配件或者无须使用原厂配件且经询价人书面同意的除外),不得以次充好;
5、已完工车辆,中标人应使用电脑打印维修结算单,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工时费用、维修材料配件费用;
6、所有更换维修的旧材料配件交由询价人自行带回单位处理。
7、维修完工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24小时出厂;整车修理、发动机总成修理、专项修理48小时出厂。客观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间内维修完工的,中标人应至少提前12小时告知甲方,否则,每延迟一天(24小时),中标人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8、非因双方协商一致而单方解除合同或者两次以上(含)拒绝对询价人送修车辆进行维修的,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相当于上季度询价人支付的维修费用数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九、报名截止时间及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2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下午2:30。
十、其他
1、各报价人为准备参加本次报价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各报价人均视为同意本次询价文件条款。
请贵公司收到询价文件24小时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回函确认。并按照规定的日期和地点送交询价文件。若贵公司不准备参与报价,请尽快通知询价人,谢谢支持与合作。
十一、本次询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询价人: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
地 点:武汉市江岸区云林街31号中环大厦B座14楼
联系电话:19871554493
电子邮箱:454048254@qq.com
联 系 人:周笑涵